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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失信者最嚴重的懲罰是什麽?

法律分析:1。限制高消費,失信被執行人將不得出入高檔酒店、高爾夫球場等高消費場所。

2.失信被執行人將不得乘坐飛機、高鐵軟臥等交通工具。

3.失信被執行人將不得辦理信用卡、貸款等金融業務。

4.不得擔任公司的高管或法人。

壹旦被列入失信人名單,對老賴的影響很大。未來也壹定是壹個講究信用的時代,個人信用情況會越來越透明,所以壹定要珍惜自己的信用,在借款的時候量力而行。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市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幹規定》第壹條被執行人在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內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措施限制其高消費以及非生活、事業必需的相關消費。

人民法院應當對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被執行人采取限制消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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