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關於失信高度限制的法律規定

關於失信高度限制的法律規定

法律主觀性:

法律規定失信公司法人受限制,法律規定失信被執行人屬於公司。被限制高消費後,禁止失信被執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財產實施規定的高消費行為。

法律客觀性:

最高人民法院市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相關消費的規定

文章

被執行人是單位的,采取限制消費措施後,被執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和實際控制人不得實施前款規定的行為。將個人財產用於私人消費實施前款行為的,可以向執行法院申請執行。執行法院審查屬實的,應當準許。

  • 上一篇:善惡的評價標準是什麽?
  • 下一篇:別人欠錢不還能怎麽辦?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