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不交是違法的,對個人也是極不負責的。
年貨是補滯納金,算利息。以下是《社會保險法》的規定:
“第十壹章法律責任
第八十條用人單位未按期繳納或者少繳社會保險費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限期繳納欠繳數額,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滯納金;逾期不繳納的,處以所欠款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有些地方超過壹段時間(比如三年)就不允許還欠款,所以比較麻煩。中斷期不算累計繳費年限,對妳退休養老金影響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