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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律師、律師助理和法律實習生的工作性質是不同的。請詳細告知,謝謝。

實習律師、律師助理、法律實習生工作性質的區別,主要在於律師實際工作、協助、實習的區別。實習律師已經取得律師資格,正在取得資格,並準備獨立工作。律師助理不具備律師資格,正在協助律師。法律實習生是指為了獲得畢業證而實習的大學生,本質上不是工作。

以下是三者的定義:

實習律師是指取得律師資格或者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沒有律師執業經歷的人員。拿到實習律師證後,在律師事務所實習,主要是剛畢業的法學學生。

律師助理是指法律專業畢業,未取得律師資格或者法律職業資格,在律師事務所從事輔助工作的人員。

法律實習生是指在有經驗的工作人員指導下,學習實際法律工作經驗的法律專業大四或剛畢業的大學生。法律實習生分為畢業和未畢業兩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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