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行為的構成要件如下:1,當事人。即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的民事主體。2.有趣的表達。當當事方表達意願時,單方面法律行為成立;當雙方的法律行為壹致時,法律行為成立。3、目標必須確定且有可能。題材的確定意味著題材的表現必須達到可以具體識別的程度。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三十六條自成立時生效,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行為人未經法律規定或者對方同意,不得變更或者終止民事法律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壹百四十三條民事法律行為符合下列條件的有效: (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2)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壹百四十四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