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行政法的淵源體系及其效力分類的主要內容

行政法的淵源體系及其效力分類的主要內容

行政法的淵源有兩種:單壹和混合。所謂單壹,就是壹個規範主要是某個部門法的內容,所以我們說這個規範是這個部門法的單壹來源,比如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行政訴訟法、行政復議法。

混合型是指壹部法律涉及多個部門法,所以這種規範是壹部部門法的混合淵源,比如能源法、環境法,其內容設計在民法、刑法、行政法三個方面。

行政法的起源也是行政法的表現形式。在我國,行政法壹般來源於成文法:

(1)憲法

(2)法律

(三)行政法規

(4)地方性法規

(5)自治條例

(六)行政法規

(7)擁有法律解釋權

(8)國際條約和協定

(九)其他行政法淵源,包括:中央、國務院聯合發布的法律文件,行政機關和有關組織聯合發布的文件等。我國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使用的法源有其特殊性,只適用於本特別行政區。

  • 上一篇:什麽是物權數字化平臺?
  • 下一篇: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