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的婚姻法是第壹部法律。
我們的第壹部憲法是1954。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其他法律的制定不得與之相抵觸。
它規定了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國家的組織等等。
但為什麽第壹部法律是婚姻法,而不是憲法?
如樓上所說,主要是為了解決農村的封建包辦婚姻,建立壹夫壹妻制。這個問題迫在眉睫,必須先解決。
而且憲法作為國家的根本法,遠比其他壹般法律法規嚴格,其程序也更加嚴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