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無論誰守法,無論誰犯法,都將受到法律的追究,無論其身份、地位、民族、性別、財富、職業等。
2.憲法是我國的根本法。任何法律都不能與憲法的規定相抵觸,任何人都應該服從憲法的權威。
3.我國的司法機關是人民法院,法律監督機關是人民檢察院。法院、檢察院和公安部門應當互相配合,互相監督。
4.我們國家實行法治。
5.《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三條規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和參與權,國家根據其身心發展特點給予特殊和優先保護,確保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6.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的權利,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權利。
7.未成年人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