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第五十七條違反本條例規定,為拒繳、逃繳或者少繳車輛通行費,故意堵塞收費道口、強行沖卡、毆打收費公路管理人員、破壞收費設施或者從事其他擾亂收費公路管理秩序活動,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給收費公路經營管理者造成損失或者人身傷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