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主題研究現代政府預算的出現。
在英國的《大憲章》中確立:
壹是確立了“法律至上,國王在法律之下”的原則,成為英國憲政的基礎;
二是向國王宣布國民有被協商的權利,明確規定國王必須召集由若幹貴族組成的議會,為會議制度的形成奠定基礎;
第三,首次以法律形式確立了“未經批準不得征稅”、“未經代表不得征稅”等預算原則。
選項BCD法律文件不符合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