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自願表達,沒有脅迫、欺詐等原因,協議內容合法,具有法律約束力,不需要特殊格式。協議的法律效力生效。首先,協議的簽訂需要雙方達成壹致,所表達的意思是其真實意思,不存在脅迫、欺詐等原因。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三條本章調整因合同產生的民事關系。
第四百六十四條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
關於婚姻、收養和監護等身份關系的協議應受關於這種身份關系的法律規定管轄;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適用本部分的規定。
第四百六十五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