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為了合理開發、利用、節約和保護水資源,防治水害,實現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適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制定本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開發、利用、節約、保護和管理水資源,防治水害,適用本法。本法所稱水資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第七十九條本法所稱水工程,是指開發、利用、控制、調配和保護江河、湖泊水資源和地下水源的各種工程。
第八十條海水的開發、利用、保護和管理,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執行。
第八十壹條防洪活動應當依照防洪法的規定進行。水汙染防治應當按照水汙染防治法的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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