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是國家(政府)財政最重要的收入形式和來源。稅收的本質是國家為滿足公眾的需要,依靠公眾的力量,按照法律規定的標準和程序參與國民收入分配,強行取得財政收入而形成的特殊分配關系。
它體現了在壹定的社會制度下,國家與納稅人在征收和納稅利益分配上的壹種特定的分配關系。
馬克思指出:
1.“稅收是政府機構的經濟基礎,不是別的。”
2.“國家存在的經濟體現就是捐稅”。
恩格斯指出:“為了維持這種公共權力,公民需要支付費用——稅收。”19世紀的美國法官霍姆斯說:“稅收是我們為文明社會付出的代價。”這些都表明稅收在國家經濟生活和社會文明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