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稅收是國家憑借公權力,為滿足社會需要,按照法律規定的標準和程序,強制性地、無償地取得財政收入的壹種方式。按照簡單的說法,就是國家為了實現其職能而參與國民收入分配的政治權力。稅收的三個特征:強制、免費和固定。國家稅收征收必須有壹定的制度限制和征收範圍,總規模必須足以讓國家機關實現其國家職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稅收的征收、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執行。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作出與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征稅、停征、減稅、免稅、退稅、補稅等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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