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法是調整稅收關系的法律規範的總稱,法律規範中有行政法規。比如《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條
稅收的征收、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應當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的開征、停征、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以及其他與稅收法律、行政法規不壹致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