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財務與會計》免試條件:經濟、審計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經評審,從事涉稅工作滿兩年。
2.《涉稅服務法》免考條件:經過考核並從事涉稅工作滿兩年者,可免考該科目。
豁免申請程序:
1,申請時間為2065438年4月22日9:00+2065438年6月7日08:00+09,申請時間為2065438年7月22日9:00+2065438年7月365438日08:00+0。
2.報名方式:登錄“全國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系統”,進入“個人中心”免試報名欄目,填寫免試信息,上傳本人高級職稱證書電子圖片。
3.資格審查:免試考試采取網上初審和現場審查相結合的方式,考生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4.初審截止時間:6月19、2010、18:00前;補充報名期間初審截止時間:8月5日2019,18:00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