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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試評分

四卷:每卷150分* * *滿分600分:

1,A證:360分,但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

2.b證:360分,但學歷是法學院校;

3.丙級證書第四級:

西藏自治區壹本合格分數線為280分;

b內蒙古、廣西、寧夏、新疆,四川、貴州、雲南、甘肅、青海自治州、縣合格分數線為305;

c四川、貴州、雲南、甘肅、青海省所轄縣(市、區)合格分數線為365,438+00;

d除上述10省(區)外,全國放寬報名資格的地方合格分數線為315。

4、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試卷參加考試,確定合格分數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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