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甲方對丙方的死亡承擔主要責任(民事責任),乙方承擔次要責任或不承擔責任。丙方家屬可以直接向甲方提起賠償訴訟,也可以甲乙雙方以被告為* * *起訴。
問題的點主要在A的緊急避險行為引起的責任(刑事和民事)劃分上。從題目中可以看出,A的緊急避險行為應該是過分的,避險行為並不壹定要通過撞毀他人車輛來實現(這往往更危險,A負有註意義務)。妳可以撞墻撞樹,也可以撞電線桿。犯罪嫌疑人B的刑事責任限於搶劫和因搶劫造成的其他損害,但不包括a造成的過度損害。
民事責任的劃分比刑事責任的劃分更寬松。可以認定B的搶劫和C的死亡之間存在因果關系,但不是絕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