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1
包括: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法理學、法制史、憲法、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法律職業道德和職業責任。
試卷2
包括: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行政訴訟法。
試卷3
包括: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包括仲裁制度)。
試卷四
包括:試卷壹、二、三所列科目。
考試形式
前述試卷1、2、3為機讀選擇題;試卷4為書面舉例(案例)分析題(包括法律文書寫作)。
應用要求
在校學生可以報考。大三的時候可以在下學期6月份報考,同年9月份。通過率只有1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