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先合夥人根據合夥協議獲得收益分配的優先權,壹般可以獲得相對固定的收益。
劣後合夥人先將收益分配給優先合夥人後,獲得剩余收益或承擔損失。
所以優先級合夥人的收益是比較固定的,虧損的可能性很小,但也不可能獲得高收益。
窮合夥人必須承擔產品虧損的風險,但也可能獲得高收益。
特別是在杠桿率較大的情況下,劣後合夥人可能虧損,也可能賺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