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備案辦法(試行)》的規定,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在私募基金募集後20個工作日內通過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進行備案,並按照私募基金的主要投資方向註明基金類別,如實填寫基金名稱、資金規模、投資人、基金合同(基金公司章程或者合夥協議,以下簡稱基金合同)等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