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需要註意的是,就業和工作的具體關系,在不同的國家和學校可能是不壹樣的。在某些情況下,博士生可能被視為學校的員工,享有與其他員工類似的工作權益。但在其他情況下,博士生可能更像是合夥人,研究生教育期不同於正規的雇傭關系。所以關於博士生和學校的雇傭關系,具體的法律和政策會因國家和地區而異。
壹般來說,博士生與高校的關系可以視為壹種符合學術研究特點的特殊合作關系,即使存在雇傭關系的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