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前調解壹般不超過20天。我國法律對訴前法院調解沒有固定期限,案件當事人可以向辦案法官詢問具體調解安排。調解不成,人民法院將再次轉入審判程序。
法律客觀性: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145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根據自願、合法的原則進行調解。壹方或雙方堅持不願調解的,應當及時判決。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但不應久拖不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九十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事實清楚的基礎上,分清是非,根據當事人自願的原則進行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