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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調解過程

律師的分析

訴訟前調解流程:

1,起訴;

2.當事人選擇訴前調解;

3.法院安排訴前調解;

4.調解員主持調解(不超過20天),調解成功;

5.當事人不起訴的,法院不予立案,退回起訴材料;

6、當事人和解撤訴,不需要出具文書,法院按照當事人撤訴的方式立案;

7.調解組織出具調解協議,法院按照當事人撤訴的方式立案;

8、法院立案並出具民事調解書;

9.如果調解不成功,案件將被歸檔並進入訴訟程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根據自願、合法的原則進行調解;

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作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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