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當然可以。根據規定,婦女在懷孕期間、分娩後1年內或終止妊娠後6個月內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的,不在此限。上述法律限制男方以起訴方式提出離婚,但雙方協議解除婚姻關系的,不在此限。只要雙方同意,協議離婚隨時可以進行。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76條規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處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的協商壹致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