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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以來租佃制度發生了哪些變化?

隋唐以後,租佃制度的發展還表現在其他方面。

首先,地租的形式在局部發生了變化。唐宋時期,除了少數勞動力地租構成比較高的經濟落後地區外,壹般地區普遍實行產品地租,實物固定地租的比重擴大。

其次,在宋代官田的租佃管理中,大量的佃戶是由情景戶承包的。情景戶占有官田,不再由漢代的富人直接經營驅趕奴隸,而是全部賣給小農,充當二房東,從而形成了地主、地主、農民三層關系,使租佃關系更加復雜。

最後,佃戶的法律地位逐漸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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