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關於損壞公共設施的法律是什麽?

關於損壞公共設施的法律是什麽?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故意毀壞公共設施屬於故意毀壞財物的行為。造成損失五千元以上的,應當負刑事責任,損失不足五千元的,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盜竊、詐騙、搶奪、搶劫、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壞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 上一篇:思想政治教育專業可以報考法學相關專業嗎?
  • 下一篇:為他人還錢的擔保有法律效力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