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民法通則》及相關司法解釋,建築物上的擱置物對人造成損害的,擱置物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相應責任,但擱置物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能夠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可以免除責任。
2.就妳的事件來說,如果妳能證明前幾天吹的風是大臺風,是人為的不可控因素,可以適當免除妳的責任。
3.另壹種情況,可以請鑒定機構對太陽能的安裝材料進行鑒定(事發後必須保留相關證據材料)。如果發現不合格,以至於無法抵禦壹般大風的襲擊,可以直接向太陽能廠商索賠。
以上意見,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