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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學前教育受教育者的法律地位

法律分析:壹、《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相繼頒布,賦予了“教師”特定的法律含義。

第二,在法律上,教師有兩種身份。壹方面,他們是普通公民;另壹方面,他們是從事教育的專業人士。(法律地位)

第三,法律意義上的“教師”,是指履行教育教學職責,承擔教書育人、培養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接班人、提高國民素質使命的專業人員。(法律地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三十四條國家保護教師的合法權益,改善教師的工作和生活條件,提高教師的社會地位。教師的工資和福利待遇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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