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懲罰為主,法律為輔。
(二)簡明、連貫
(三)禮與刑、禮與法的結合。
(4)根據禮法
《唐律》在《隋朝皇帝法》的基礎上,進行了修改和補充,增加了五十三種新體例。後來,唐高祖李淵時期編纂了《五德法》,唐太宗李世民時期修訂了《貞觀法》。後來,唐高宗時期編輯了《永惠法》。然後逐字分析《永惠法》,中國現存的第壹部書就完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