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律亦舒的正式名稱是永輝律亦舒,唐律亦舒是後世對它的通稱。宋元時稱“故唐律疏義”。唐高宗在任時寫過壹封信:“法學的學科還沒有定義,所以每年引用的方法是沒有依據的。”由邱戊己、李記、尚書射於誌寧、尚書、大理卿段寶軒、尚書柯巖、時宇中丞賈民興等人編著《永徽法》,名稱、例、職制各有不同。後來在法條後面加了註解,合稱《永輝法書》。後來唐朝壹直沿用,未加改動,對後世的封建立法如瑤、大明律、大清律等產生了深遠的影響,並直接影響了東亞、東南亞許多國家的立法。
上一篇:蘇州新陽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怎麽樣?下一篇:天津紅楓灣教育信息咨詢有限公司怎麽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