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廣場舞擾民可向有關部門或居委會舉報。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在街道、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組織或者開展娛樂、健身等活動的。,如果不遵守區域、時段、噪音控制等規定。,並對周圍生活環境造成幹擾,經勸阻、調解不改正的,可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條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城市市區噪聲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使用高音廣播喇叭。
在城市街道、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組織娛樂、集會等活動,以及使用音響設備可能產生可能幹擾周圍生活環境的過大音量,必須遵守當地公安機關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