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幹線兩側的建築物與路基外側的距離不得小。
50m道路支線和專用線兩側新建建築物與路基外側的距離不得小於30m,50m道路兩側圍墻與路基外側的距離不得小於15m,圍墻高度不得大於3m。高層建築、高樓(水塔、煙囪等)之間的距離。)、鐵路兩側和軌道中心線的危險品倉庫和車間,由鐵路主管部門審批後確定。
法律依據
《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第十壹條鐵路建設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關於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管理的規定,執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技術規範。
鐵路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單位依法對勘察、設計、施工質量負責,監理單位依法對施工質量負責。
高速鐵路和地質構造復雜的鐵路建設項目應當實行工程地質勘察和監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