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後,法院會向原告或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發出受理案件通知書。表明其訴訟請求已被受理,告知其相應的訴訟權利和義務,並限期繳納訴訟費,否則予以駁回。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和受理案件通知書送達原告。民事訴訟法的規定。
第壹百二十五條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起訴狀之日起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答辯書應當寫明被告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和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被告不提交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的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