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四條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和設區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分別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工會組織、經辦機構和用人單位的代表組成。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建立醫療衛生專家庫。納入專家庫的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具有醫療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二)掌握勞動能力鑒定的相關知識;(三)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