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法律法規都體現了這壹點,但由於同壹行為要承擔侵權責任、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侵權人的財產不足以支付的,民事賠償責任優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七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因違法受到行政處罰,其違法行為給他人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違法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行政處罰不得代替刑事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第四條侵權人因同壹行為應當承擔行政責任或者刑事責任的,不影響依法承擔侵權責任。
侵權人的財產不足以支付同壹行為的,由侵權人先承擔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