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編制的執行是法制的要求。機構編制壹旦確定,就必須嚴格執行。機構編制應當是錄(聘)用人員、配備幹部、撥付人員經費的基本依據。
2、用法治思維,維護組織法治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切實把組織納入法治軌道。
3.加快完善組織編制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法規並有效實施。需要履行法定程序的,應當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