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竊的性質比偷竊更嚴重。盜竊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的行為。偷盜不是嚴格法律意義上的盜竊,而是壹些品行惡劣的偷雞摸狗的人的惡劣行為。如果是現行法律文書中的盜竊罪,就是刑法規定的盜竊罪。國家法定數額在500元以上(經濟發達地區為2000元以上)為盜竊起點。如果低於這個數額,並且沒有重復,就不算盜竊,但屬於治安處罰的範圍。在《治安管理處罰法》中也稱為盜竊罪,但只是行政拘留或罰款的壹種行政處罰。這種情況也可以稱為“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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