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我國突發事件分為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所謂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並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危害,需要采取緊急措施應對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第三條本法所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發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的社會危害,需要采取緊急措施予以應對。根據社會危害程度、影響範圍等因素,自然災害、事故和公共衛生事件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壹般四級。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突發事件的分級標準由國務院或者國務院確定的部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