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合同是民事合同的壹種,主要是指發包方與承包方之間達成的關於土地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合同內容包括土地承包雙方的姓名或住所;承包土地的面積、期限和使用方式;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內容等。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三條本編調整因合同產生的民事關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條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關於婚姻、收養和監護等身份關系的協議應受關於這種身份關系的法律規定管轄;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適用本部分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