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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認識的人在我家摔死,要負法律責任?民事調解呢?

公民是否需要承擔責任,判斷的基本原則是:是否存在過錯。有過錯的,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沒有過錯,沒有責任。如果受害人和行為人對損害的發生都沒有過錯,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分擔損失。壹、《侵權責任法》第六條第壹款: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侵權責任法》第24條:

受害人和行為人對損害的發生都沒有過錯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分擔損失。

?如果壹個人摔死了,他應該報警;如果墜落原因通過警方調查確定,與行政或刑事責任無關,雙方可以就民事賠償進行協商或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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