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人不按下列方式支付租金:
1.通過協商要求對方支付租金,如仍未支付租金;
2.看合同中有沒有規定延期支付租金是解除合同的必然條件;
3.如果存在,將構成嚴重違約,可以解除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
4.如果沒有這樣的條款,可以起訴對方支付房租。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二條* * *承包方不得單方解除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但受讓人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除外: (壹)擅自改變土地農業用途的;(二)荒廢耕地兩年以上的;(三)造成土地嚴重破壞或者嚴重破壞土地生態環境的;(4)其他嚴重違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