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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糾紛找哪個部門?

土地糾紛怎麽辦?

1,土地糾紛,先找村委會調解。如果調整不好,那就找鄉鎮調解,最後找法院合法解決。

2.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五十壹條因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的糾紛,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

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十二條當事人對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逾期不起訴的,裁決即發生法律效力。

處理土地糾紛的原則

(壹)壹般土地糾紛必須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條的規定,首先由當地土地主管部門進行行政調解。當事人不服行政調解的,可以依照規定和司法程序解決。沒有行政調解的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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