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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權的確認有哪些規定?

法律主觀性:

土地使用權確權的法律規定是:個人持申請表、身份證、戶口本、土地權屬來源證向國土資源所提出申請,國土資源所會派人員實地勘察,確定四鄰,完善各種材料,然後上報國土局登記發證。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第210條

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

國家實行不動產統壹登記制度。統壹登記的範圍、登記機構和登記方式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第211條

申請登記時,當事人應當根據不同的登記事項,提供權屬證書、房產界址、面積及其他必要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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