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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夥的三種形式

法律分析:根據退出的原因,退出可以分為三種形式,即自願退出、退市和合法退出。第壹種退出形式:自願退出。自願退夥,又稱聲明退夥,是指合夥人單方面向其他合夥人聲明退夥。

法律依據:《合夥企業法》第四十五條。合夥協議約定合夥期限的,合夥企業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合作夥伴可以退出:

(壹)退出合夥協議的原因出現;

(二)經全體合夥人壹致同意;

(三)合夥人難以繼續參與合夥的;

(四)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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