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士兵保護法》。
第六十五條國家加強退役軍人服務機構建設,建立健全退役軍人服務體系。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設立退役軍人服務中心,在鄉鎮、街道、農村和城市社區設立退役軍人服務站,增強服務保障能力。
第七十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退役軍人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退役軍人權益保障機制,暢通訴求表達渠道,為退役軍人維護合法權益提供支持和幫助。退役軍人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應當依法解決。公共法律服務相關機構應當依法為退役軍人提供法律援助和其他必要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