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說,如果對方在退休後兩年內沒有以律師身份擔任訴訟代理人,是可行的,只要判決書上沒有寫:律師。是符合法律的。如果兩年後退休,不管是不是律師,都可以當訴訟代理人。對方退休後在原審法院審理的案件中擔任代理人,無論多長時間,都是違法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第十七條法官離開人民法院後兩年內,不得以律師身份擔任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法官離開人民法院後,不得在原審法院擔任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法官的配偶、子女不得在其所在法院擔任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