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與退休職工有相關約定的,退休職工有病假工資,可以按照其約定或者參照職工的病假工資計算;如果聘用協議中沒有相關約定,壹般沒有病假工資。
法律客觀性: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的解釋(壹)第三十二條用人單位對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者領取養老金的職工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勞動關系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