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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個法院對拖欠付款的糾紛有管轄權?

法律分析:拖欠貨款糾紛的管轄法院壹般為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因此,當事人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壹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其經常居住地不壹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壹訴訟的幾個被告的住所地和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管轄的,由各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三條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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