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日(法定節假日除外)7時至9時,16時至19時,禁止外埠機動車在外環線(不含)內滯留。
2、7個工作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天至19,天津市外環線(不含)以內道路機動車,實施限牌和私人區域交通管理措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根據道路、交通流量的具體情況,對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采取分流、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如遇大型群眾性活動、大型施工等。,需要采取限制交通措施,或者作出與公共道路交通活動直接相關的決定,應當事先向社會公布。